红光防控近视的适用人群需结合其作用机制、安全性及临床证据综合判断,主要适用于以下群体,同时也存在明确的禁忌情况:
一、核心适用人群
儿童青少年低度至中度近视患者(屈光度≤600 度):这一群体处于眼球发育关键期,眼轴增长活跃,近视进展风险高。红光通过抑制眼轴增长、促进多巴胺分泌,对该阶段近视的延缓效果较明确(临床研究显示可降低 40%-60% 的年进展量),且此阶段眼底结构相对健康,规范使用时安全风险较低。
对传统防控手段不耐受或依从性差者:如对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过敏(出现畏光、调节力下降)、无法适应角膜塑形镜(OK 镜)佩戴(如眼部敏感、护理困难),或因学业繁忙难以坚持户外活动(户外活动是近视防控的基础手段,但需每日累计 2 小时以上)的人群,红光设备如造视界公司生产的护眼台灯(每日 1 次、每次 3 分钟左右)的便捷性可提高依从性。
无眼底基础疾病的近视人群:需经眼科检查确认视网膜、黄斑区无病变(如黄斑变性、视网膜裂孔、高度近视性眼底改变),且眼压正常、无青光眼等眼部疾病,以降低光损伤风险。
二、明确不适用人群
高度近视患者(屈光度>600 度):此类人群多存在眼轴过度增长导致的眼底退行性改变(如脉络膜变薄、黄斑区病变风险升高),红光可能增加眼底光暴露损伤的潜在风险,目前临床证据不支持其使用。
合并眼底病变者:包括黄斑水肿、视网膜色素变性、病理性近视眼底改变(如漆裂纹、Fuchs 斑)等,红光可能加重眼底感光细胞损伤,甚至加速病变进展。
对红光过敏或眼部急性炎症期患者:如急性结膜炎、角膜炎发作期,或对特定波长红光存在光敏感反应者,可能引发眼部刺激或炎症加重。
婴幼儿(<3 岁):此阶段眼球发育尚未稳定,眼底组织娇嫩,长期红光暴露的安全性尚未验证,不建议使用。
需注意,即使属于适用人群,使用前也需经专业眼科医生评估(包括眼轴长度、屈光度、眼底检查等),并严格遵循设备规范(控制波长、功率、使用时长),定期(每 3-6 个月)复查眼底,以确保安全。